法律分析: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当中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,发回重审指的是上级人民法院认为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定程序的,将案件发回该人民法院,由其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的一种制度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,经过审理,按照下列情形,分别处理:(一)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清楚,适用法律正确的,以判决、裁定方式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决、裁定;(二)原判决、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,以判决、裁定方式依法改判、撤销或者变更;(三)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,裁定撤销原判决,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,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;(四)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,裁定撤销原判决,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。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,当事人提起上诉的,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。
在一般情况下,如果一个案件被发回重审,意味着上一审的判决被撤销,案件需要重新审理。在重新审理的过程中,有可能以不同的审理结果结束。因此,被发回重审的案件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驳回起诉。
重新审理过程中的判决结果取决于重审庭的审理结果、证据和法律的适用等因素。庭审过程中,法庭将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、证人作证和争议解释等,以确定案件的事实和法律依据。在这个过程中,法院可能会做出与上一次审理不同的判决,包括维持原判、改判或驳回起诉等。
因此,被发回重审的案件并不能确保驳回起诉,其结果将取决于重新审理的具体情况。实际情况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性质、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,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的法律机构,以获得针对具体案件的准确法律建议。